各博士培养单位:
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生院院务会讨论通过,就2014级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布置如下:
1、2014级博士生中期考核的程序、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和中期考核的规定(修订)》(中地大研字【2015】25号)执行。
2、中期考核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在12月10日前完成。考核结果应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在12月15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处提交《2014级博士生通过中期考核结果名单》(需分管领导签字,盖单位章),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通过中期考核结果名单。
3、培养处将委派督导员督查中期考核过程,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对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把关不严的考核,可提请培养单位重新考核。请各培养单位提前一周将考核的时间、地点告知培养处。
4、工作中有何情况与问题,请及时与培养处联系。联系人:张妍,电话:67885155,电子邮箱:ypyc@cug.edu.cn。
培养处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