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正式启动,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与选派规模
攻读博士学位项目拟资3000人,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拟资助5000人,面向全国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选拔。
(二)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选派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人才规划纲要》、《科技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支持学科、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国内推选单位应结合本单位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确定具体选派专业和领域。
(四)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具有一流学科专业的机构。
二、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http://www.csc.edu.cn/Chuguo/b774c239d0fc449f9bed631cdbfcc5c1.shtml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员: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相关单位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申请者也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政府、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项目申请派出攻读博士学位(如:中美富布莱特项目、中法“蔡元培”项目、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等,具体查阅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学校即将出台文件规定,从2014级开始,全日制博士(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在校期间必须有一次国际学术交流经历方可申请毕业)
选拔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四、工作安排进度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 体 内 容 |
1 |
2015年1月10日前 |
准备申请材料 |
申请人员查看选派通知,按照要求准备材料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名单 |
2 |
2015年3月20日 至3月25日 |
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
1、推荐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提交申请材料。 2、信息平台使用说明,请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
3 |
2015年3月26日至4月5日 |
学校网上审核材料 |
学校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对申请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审核,汇总整理后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
4 |
2015年4月-5月 |
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
5 |
2015年5月 |
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管理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
6 |
2015年6月起 |
派出 |
录取人员陆续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6年3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
五、其他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
联系人:张妍
电话:67885155
E-mail:pyccug@126.com
特此通知。
培养处
2014年11月19日